9月15日傍晚桃園動物保護教育園區(新屋收容所)外的藻礁路發生疑似犬隻毒殺事件,經由該地民眾發現並通報園方,誤食毒餌身亡的卻是陪伴園區多年的園犬——「所長」與已故園長簡稚澄遺孤「雞蛋黃」。
而長期服務於新屋收容所的志工也指出,案發的藻礁路段過去甚至也發生多起疑似民眾棄養犬隻事件,呼籲園方應積極在收容所周圍廣設監視錄影器、向周圍里民宣導不可隨意虐殺動物,盡力找出嫌疑犯與杜絕惡意棄養,妥善行使動保公權力以避免再度有動物受害。
社群上除了譴責與撻伐毒殺行為的聲音,也有不少網友提出質疑——「園區飼養的園犬,為何會在園區外中毒死亡?」認為園方恐有放養、疏縱、未盡飼主責任等爭議而引發議論。
此案目前已進入調查階段,但根據動保法規定,以藥物造成動物死亡情節重大者,將有相當嚴厲的處罰,目前最高可能處以5年有期徒刑與500萬元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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